1.工作前 a. 对制动器、吊钩、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,发现异常现象,应予排除。 b.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,才可以闭合主电源。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,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。 2.工作中 a.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(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),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.5米后,重新将重物放下,检查制动器性能,确认可靠后,再进行正常作业。 b.操作者在作业中,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。 ?、倨鹕?、降落重物;开动大、小车行驶时。 ?、谄鹬鼗惺辉谑酉卟磺宄ü?,要连续鸣铃报警; ?、燮鹬鼗惺唤咏缒诹硪黄鹬鼗薄? ?、艿踉酥匚锝咏嗽笔?。 c.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。 d.工作中突然断电时,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。 c.起重机大、小车在正常作业中,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;变换大、小车运动方向时,必须将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,方能反向开车。 d.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,在主、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,主、副钩必须单独作业,以免两钩相撞。 e.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;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。 f.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,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。 g.严格执行“十不吊”的制度: ?、僦富有藕挪幻骰蚵抑富硬坏酰? ?、诔疃ㄆ鹬亓渴辈坏酰? ?、鄣蹙呤褂貌缓侠砘蛭锛也焕尾坏?; ?、艿跷锷嫌腥嘶蛴衅渌》盼锲凡坏?; ?、荼д⒒蚱渌贫踩爸檬Я椴坏酰? ?、扌谐档豕抑匚镏苯咏屑庸な辈坏酰? ?、咄崂惫也坏?; ?、嗑哂斜ㄐ晕锛坏酰? ?、崧裨诘叵挛锛话蔚酰? ?、獯饨强榭谖锛?、未垫好不吊; h.如发现异常,立即?;觳樵虿⒓笆迸懦?。 3.工作后 a.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,大车、小车??吭谥付ㄎ恢?,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;拉下?;は淇厥直卸系缭?。 b.进行日常维护保养。 c. 做好交接班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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